信息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9-10
镇财农〔2018〕53号
镇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18〕152号)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万元下达你单位,请列入2018年“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请按规定及时办理资金请拨手续到县财政请拨资金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或批复的实施方案尽快实施项目,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或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充分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镇雄县财政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