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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雄县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2-06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雄县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镇政办发〔2023〕89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 目录的通知》(昭政发〔2023〕15号)文件要求和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全市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县审改办对照《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昭通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梳理形成了《镇雄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按照相关程序印发后组织乡镇根据自身承接能力和工作需要自行选取赋权事项。根据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镇雄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和《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编制完成《镇雄县乡镇权责清单》(一乡镇一清单)。经书面征求30个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工作目标

明确乡镇基本职权、向乡镇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权责边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重要基础性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印发了《镇雄县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阐明了县级部门向乡镇赋予的行政职权事项和乡镇权责清单;

(三)明确了乡镇赋权工作中各乡镇在赋权到位后及各县直相关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职能。

相关文档: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镇雄县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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