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4-26
镇雄县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贷款对象: 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
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于发展产业,不能用于建房、结婚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贷款额度: 原则上单户贷款不超过5万元,对产业发展良好,有偿还能力的可追加贷款至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
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贷款利率: 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鼓励承贷银行适当降息。
贴息政策: 单户贷款5万元以内由财政全额贴息。
相关文件:云银保监发[2021]6号(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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