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1-28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
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我省已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一级响应,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关切和重视。
为切实落实上级部署,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取消)举办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聚集活动的通知>》和《镇雄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暂停我县农村集市赶集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履职、耐心引导、加强管控,发动群众相互劝告,既不组织也不参加赶集活动,切实避免因人群聚集而引发交叉感染。各乡镇(街道)监管所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天17:00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付义忠,邮箱zxxscjgj@126.com。
赶集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知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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