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10-16
袁忠雄、何福琴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西环路西南侧创富鑫都D幢501室(房屋面积277.38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镇房权证乌字第000134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9.34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镇国用(2012)第398号)的房屋已被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给周本书。我中心现根据(2021)云0627执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事项,公告镇房权证乌字第00013486号《房屋所有权证》和镇国用(2012)第39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如对此有异议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有关书面材料,据以复核,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按(2021)云0627执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镇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网编: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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