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3-08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相关精神,现对拟备案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联 系 电 话:0870—3132706。
1、设置单位(人):镇雄县江霖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春江)
2、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3、医疗机构名称:镇雄县江霖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苑爱承诊所
4、医疗机构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鲁家院子异地搬迁安置点58号门面
5、医疗机构性质:营业性
6、备案编号:PDY00445953062717D2112
7、法定代表人:张春江
8、主要负责人:张德华
9、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0张)
10、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1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受理单位: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镇雄县乌峰镇富民路新村小区99号
邮政编码:657200
对上述拟设置的医疗机构(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雄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6日
网编: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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