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支持IPV6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信息公开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1日我分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  真:0870-3120273、0870-3124993(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五一路2号 

  邮    编:657200 微信图片_20221115143747.png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镇环准评〔2022〕62号.pdf

附件3、镇环准评〔2022〕64号.pdf

附件2、镇环准评〔2022〕63号.pdf

附件4、镇环准评〔2022〕65号.pdf

主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维护电话:0870-3132198   政务专线:0870-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6270005 滇ICP备12000586号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62702530639号    投稿邮箱:zxgov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