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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9-13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 、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164号)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大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力度,现将开展2023年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在镇雄县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3、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4、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5、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6、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7、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二、补贴申报

补贴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动员大学生申请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动员退役军人申请人,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此项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时间及须知

申报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28日。

申报须知:申请人首先关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进行实名信息登记认证,然后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填写,登录网址http://222.221.228.231/。登录进去以后,点击个人用户,再点击微信账号登录,识别对话框弹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提示操作。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将通知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向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根据申请人提交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按照上级部门给予的指标先来先到办完为止。

四、补贴标准

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补贴用于创业经营活动。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1)、补贴申请人的毕业证或退役证、创业者身份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

受理申请地址: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芒部路北段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办公室,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文卫社区气象路12号镇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3120645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老师15925084326

附件: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1-6

镇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镇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1-6.doc

网编: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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