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1-19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计划在全县农村地区为青年企业家和女性企业家提供创业启动投资支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镇雄县农村地区注册(在县城注册的企业不符合资格)且稳定运行的初创农业企业或农业相关企业(如农业旅游、农业私营电子商务商店和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等),企业法人须为青年(18-45岁)或妇女,若有多个股东,须所有股东均为青年或妇女,最多接受不超过三个股东(包括法人)。申报的经营主体成立时间截至2023年2月10日不超过两年。
(二)支持标准
以可接受的商业计划为基础,由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作为赠款。商业计划中,企业需承担最低50%的投资成本(其中,企业或创业者自有资金不低于10%,剩余资金可来自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企业承担资金须在商业计划书获得批准前筹措到位。
二、报名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报名材料
1.Y2RDP对初创企业投资支持预注册表;
2.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若有);
3.企业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若有);
4.近一年内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若有);
5.近一年内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若有);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程序
1.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如实向企业孵化服务中心提交预注册资料,进行预报名;
2.由企业孵化服务中心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参加企业服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创业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的企业将报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通知编制商业计划书;
4.县项目办组织商业计划书评审并公示结果;
5.获得支持并实施商业计划。
三、相关要求
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发送至中心邮箱zxntfhzx@163.com,原件留存待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时,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支持一次。创业支持资金可用于设备购置、通信网络、开展培训、管理及经营能力提升、业务拓展、提升质量、扩大生产等费用;长期性开支(如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不予支持。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县企业孵化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0-3855799
联系人:李政,手机13629623260
余泽艳,手机13529284595
联系地址: 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易迁后续扶持泥噜坪产业园区研发中心4楼。
2.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联系人:刘孝文,手机15398342705
3.杉树乡项目办
联系人:周斌,手机15758063679
4.碗厂镇项目办
联系人:苏飞,手机18869439059
5.牛场镇项目办
联系人:杨金华,手机13628701987
附件:
1.Y2RDP对初创企业投资支持预注册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网编: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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