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2-01
镇雄县各小微型租赁经营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云交运便【2021】25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辖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和租赁经营备案工作,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县辖区内在市场监督监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新设服务机构开展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镇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41号窗口进行备案(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芒部路北段,联系电话:0870-3121828),并按相关规定提交报备材料。逾期不备案,我局将联合镇雄县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镇雄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日
网编: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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