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1-24
在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中,部分矿业权人因未按规定公示其矿业权信息或履行义务不到位,拟被列入异常名录。依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决定拟将其列入异常名录名单,并予以公示。
矿业权人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股(一)提交《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制作《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并将《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送达至相应的矿业权人。
附件:2022年县级拟列入异常名录名单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4日
网编: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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