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3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推动全面开展国家级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2023年3月1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全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启动会,会议通报了云南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考虑,明确了中期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评估重点、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镇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指导我县2021年—2025年政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评价判断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顺利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推动镇雄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为“十五五”规划编制奠定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2023年9月24日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会议讨论的《镇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称《中期评估报告》)。
二、计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中期评估报告》总体框架包括八个章节。
第一章 规划评估背景。明确评估对象和内容,本次评估主要对《纲要》确定的规划指标、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规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从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和镇雄实际提出调整和推进规划实施的意见。
第二章 规划评估指标。针对镇雄县《纲要》提出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安全保障5大类共27项主要指标的完成进度进行评估。经评估,超预期完成指标8项,占比29.6%;有望超额完成指标2项,占比7.4%;按进度完成指标12项,占比44.5%;不及预期的指标4项,占比14.8%,通过努力有望完成;无法完成评估指标1项,占比3.7%。总体来说,规划目标执行情况较好,客观反映“十四五”规划切实可行,符合镇雄发展实际,通过中期评估。
第三章 重大任务执行情况。共涉及十三项重大任务执行情况:分别是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多举措助力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工业转型增强工业发展动能、全方位高质量构建区域服务业聚集地、科学谋划多轮驱动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生态引领构建区域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统筹城乡发展格局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构建滇川黔结合部区域教育中心、全力建设川滇黔结合部区域医疗中心、精准施策民生保障工程提升人民幸福感、积极探索有效路径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人才引领持续为镇雄创新驱动蓄势赋能、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第四章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针对《纲要》十四五”期间,全县规划实施十一大类440个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金额进行整理评估,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效果进行总结并提出发展建议。
第五章 规划纲要总体评估。通过任务目标分解、专项规划落实、政策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疫情防控及宏观经济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下,《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整体就进展向好。但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面对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仍然存在乡村振兴任务艰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产业结构单一、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矛盾和问题。
第六章 后半期发展形势和发展环境分析。主要从国际、国内以及省级存面分面发展形势,同时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
第七章 《纲要》调整建议及说明。《纲要》实施以来,外部环境发生了系列变化,尤其是三年疫情影响深远,《纲要》确定的部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难度较大,为确保“十四五”后半期规划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对指导思想、发展定位、规划指标、重大项目集群、专栏进行优化调整。同时,为遵循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对《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不作调整。
第八章 推动《纲要》实施的建议。包括聚焦“产、城、人”融合发展,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产教融合发展,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全面发展、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聚焦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人民幸福指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多渠道提升居民就业率、全面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镇雄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牵头草拟了《镇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22日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县直各相关部门,其中有6家(镇雄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镇雄县水务局、昭通市生态环境镇雄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能源局)提出了修改意见,涉及20条,采纳19条。其余部门反馈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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