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目前气温逐步升高,湿度加大,各类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食源性疾病发生率逐步升高,加之“五一”节即将来临,各类集体性聚餐活动增多,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节庆消费特点、饮食习惯实际,镇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预警提示:
一、积极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做好科学备餐,细化节约举措、引导合理点餐,创新服务方式、倡导文明消费,争做抵制浪费的“推动者”;单位食堂要争做珍惜粮食的“带动者”;广大消费者要做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争做“光盘行动”的“践行者”。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广大市民要彻底消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侥幸心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件齐全的饭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吃生肉,慎食生菜和凉菜,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方可食用。
三、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随着天气转暖,各种山野菜、野生菌陆续生长,但野生植物、野生菌中也有可食和不可食两部分,并且同一种植物在不同成长阶段毒性也不同,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山野菜和野生菌,也不要到河道田头乱采摘野菜食用。家庭烹饪四季豆时,要煮熟煮透,切忌急火快炒,避免凉拌食用,广大市民和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在加工四季豆时要严格按照“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的工序进行,食用前必须烧熟煮透。
四、预防毒性中药材中毒。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中药材的单位或者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严禁任何单位、各级各类食堂、餐饮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五、预防亚硝酸盐中毒。我县人民群众春节之前习惯制作腌制食品,经过一个冬天的储存,随着气温的升高,冬季腌制的酸菜、咸菜、腊肉、香肠、血豆腐、咸鸭蛋等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食用颜色过深的酸菜或咸菜,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建议广大人民群众在食用腌制食品时,通过多次漂洗、浸泡弃水、煮沸滤汤等方式减少腌制食品中的亚硝酸盐含量后在烹饪食用。
六、革除不良饮食陋习。冰箱、冰柜存储食物时要注意荤素分离、生熟分离。加工畜禽肉时,砧板、菜刀要清洗干净、生熟分开,尤其是加工生鲜水产品和生肉类食品后,务必将砧板洗净晾干,以免污染其它食物。
七、谨慎消费白酒。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选购时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等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酒严禁对外出售。
八、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凡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必须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政府食安办进行备案登记。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对宴席举办的参加人员信息、厨师信息、菜单食谱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勤俭节约、勿铺张浪费,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节假日期间要避免暴饮暴食,倡导健康饮食。当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症状时,应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治疗。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剩余食品样品,使其维持原状,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镇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网编: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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