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2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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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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