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联合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旧府街道办对镇雄G2023-60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开展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镇雄G2023—60号宗地:面积46.94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部新区雄甸路与清风南路交叉口(雄甸路东侧、清风南路北侧),四至界线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雄甸路,北至镇雄县储备土地和清风中路。
镇雄G2023—61号宗地:面积50.73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部新区雄甸路与清风南路交叉口(雄甸路东侧、清风南路北侧),四至界线为:东至协州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清风中路。
镇雄G2023—62号宗地:面积86.44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位于镇雄县南部新区雄甸路与清风南路交叉口(雄甸路东侧、清风南路北侧),四至界线为:东至协州路,南至清风南路,西至雄甸路,北至规划道路。
二、调查结论
经镇雄县自然资源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及镇雄县旧府街道办联合调查,上述3宗地原属集体农用地及国有农用地,供地阶段为第一次开发利用,本次供地前未进行过其他建设,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不涉及土壤污染。
三、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镇雄县南广路40号
邮政编码:657200
联系电话:0870-3120617
联 系 人:谢先勇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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