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雄县2023年度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镇审报〔2024〕7号)指出的问题和处理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审计日(2024年4月3日),财政局应缴未缴预算款28533069.8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已将“非税收入及事业收入专户账套”核算的应缴预算款余额28533069.83元缴入县级国库。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收入收缴管理规定,加强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二、2023年度,财政局核算的非税收入4680813.08元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本次现场审计期间,我单位已清理缴库4058955.80元,剩余非税收入4680813.08元已退还相关企业,并已督促相关企业缴至国家税务总局镇雄县税务局。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预算的完整性。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有存量资金7276280.84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已将非税收入专户资金7276280.84元上缴县级国库。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及时将闲置资金上缴县级国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2023年度,镇雄县第二小学和五德镇人民政府违规发放春节补助等462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已督促相关单位将违规发放补助46200元上缴县级国库。今后我单位将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严禁随意扩大补助范围,避免违规发放补助的情况再次发生。
五、截止2024年4月26日,财政局未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单位已初步拟定《镇雄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待审议通过后及时印发正式文件。
六、财政局未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单位已提出《县级财政预备费动用方案的请示》并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同时,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编制中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特此公告。
镇雄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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