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镇雄县审计局于2024年6月17日—9月3日,对镇雄县2022—2023年度涉粮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能情况
粮油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成立,属原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为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财政局出资组建的集粮油收购、储存、营销、加工及畜牧产业开发为一体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863万元。公司主要负责承储省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含储备油)的经营管理,负责驻辖区部队粮油采购和配送,承担镇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供应配送,建设与维护全县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公司内设管理专班及六部门(行政部、群工部、财务部、技术服务部、安全生产部、客服部)、三库区(土官坟储备库、芒部储备库、以勒储备库),公司成立时批准编制数33人,现有员工65人,其中男职工24人,女职工32人,取得粮油保管及检验资质人员23人(其中保管人员17人,检验人员6人)。
(二)公司(库区)仓储、油储设施情况
粮油公司总仓容量76100吨(以勒库第二期在建仓容37200吨),在用仓容38900吨(其中:芒部库6000吨、土官坟库11300吨、以勒库21600吨)。
(三)承担地方粮食储备任务数及实际执行情况
粮油公司2022年至2023年储备任务均为县级储备任务,储备总规模为2730万公斤,其中稻谷2016万公斤,大米149.8万公斤(折原粮214万公斤),玉米50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10万公斤。
截止2023年12月末,实际储备数为1674.839万公斤,其中稻谷储备数1463.089万公斤(轮换期)、大米储备数141.4375万公斤(折原粮202.05万公斤)、油脂储备数9.7万公斤。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粮油公司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储备任务,粮食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粮食安全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审计也发现,粮食主管部门未按规定下达轮换计划,粮油公司存在储备粮轮换中未按轮换计划进行轮换、成品粮(含油脂)保有量不足、轮换销售中少计收入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粮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镇雄县华品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品公司)延期提货保管费1468648.00元;
(二)粮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结算资金,导致多支付华品公司稻谷运输费上下车费用197375.00元;
(三)粮油公司少计收入477404.65元,导致公司损益不实;
(四)芒部储备库1-P-2-3号仓稻谷610公斤1927.60元去向不明;
(五)粮油公司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0万公斤稻谷轮出工作;
(六)粮油公司2022年度未按轮换计划进行玉米轮换工作导致玉米储存年限超过2年;
(七)粮油公司储备粮中成品粮(含食用油)保有量不足;
(八)土官坟储备库0-P-3号仓库账账实不符;
(九)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29次,涉及金额27617.35元;
(十)公务接待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善;
(十一)粮食主管部门未按规定下达轮换计划。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镇雄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粮食主管部门和粮油公司应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粮食主管部门和粮油公司向社会公告。
镇雄县审计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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