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镇雄县审计局于2024年3月27日—6月7日,对镇雄县2023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2024年4月9日提供的《镇雄县2023年财政总决算报表》(市局返)、总预算会计账套、金库报表反映:2023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36024万元,实际完成收入138656万元,比调整预算数142000万元减少33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6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12207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96399万元,比调整预算数1373044万元(不含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减少27664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9.85%。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71031万元,实际完成收入60774万元,比调整预算数154406万元减少936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39.36%;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72298万元(不含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实际完成支出237712万元,比调整预算数281816万元减少441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35%。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11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99万元,较调整预算数299万元无变化(不含上年结余、上级专项收入等),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年初预算198万元,实际完成支出51万元,比调整预算数90万元减少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6.67%。
债务增加情况。2023年度,发行政府性债券430447.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8400万元、再融资债券312047.7万元。此外,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资金1568.76万元。
债务归还情况。2023年度,政府性债务归还142886.22万元(含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等其他债务还本支出121.01万元);隐性债务归还78643.48万元。
年末债务情况。截至2023年末,债务总额为1739706.0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01517.06万元、专项债务837519.0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7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00万元、隐性债务346628.3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镇雄县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支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但在决算草案编制中还存在部分应缴预算款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决算、办理决算之前未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结算、未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截止审计日(2024年4月3日),财政局应缴未缴预算款28533069.83元;
(二)2023年度,财政局核算的非税收入4680813.08元未及时上缴;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有存量资金7276280.84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四)2023年度,镇雄县第二小学和五德镇人民政府违规发放春节补助等46200元;
(五)截止2024年4月26日,财政局未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
(六)财政局未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镇雄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局应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镇雄县审计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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