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雄县审计局关于镇雄县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镇审报〔2023〕1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预算年初编制不细化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和省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草案编制,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二、结转2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未清理收回共1259.37万元
整改情况:按审计组要求,我单位及时对接、督促涉及单位进行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其中,已形成实际支出509.84万元;对未使用资金由财政清理收回749.53万元。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规范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安全性。
三、部分单位改变批示的预算用途支出资金0.76万元
整改情况:我单位已督促涉及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并已将0.76万元缴入县级国库。现已完成整改。
四、财政专户结余资金210.34万元未缴国库
整改情况:财政专户结余资金57.68万元已缴入国库,剩余152.65万元正在按相关程序办理缴库手续。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清理有关资金,确保按要求将涉及资金及时缴入国库,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清理力度和规范清理措施,及时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五、专户往来款157.38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反馈的情况,我单位及时开展专户往来款的清理工作,现已将专户往来款60.15万元缴入县级国库。剩余的97.23万元我单位已组织人员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清理。今后我单位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往来款项清理机制,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六、3家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4.20万元未上交
整改情况:截至2023年8月22日,3家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4.20万元已全部向税务机关上缴。现已完成整改。
七、考核结果未进行通报、未得到充分有效运用
整改情况:按照审计要求,我单位及时通报年度预算绩效工作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抄送相关部门。2024年1月,我单位已依据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考核,在考核结束后将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至相关部门。同时,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对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督促改进。
八、未及时组织开展2022年的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未进行抽查复核
整改情况:根据审计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健全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认真组织开展部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选择一定数量的自评项目进行抽评。2023年6月底,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模块组织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对20家预算部门(单位)2022年及以前年度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已将抽查复核结果反馈预算部门(单位)并提出整改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做好绩效自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自评情况的抽查复核。已完成整改。
九、未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
整改情况:目前我单位已指导和建立我县7家预算部门(单位)分行业、分层次、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有效提高了该7家预算部门(单位)2024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其他行业和领域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逐步实现预算绩效标准体系的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特此公告。
镇雄县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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