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照镇雄县审计局2022年3月16日至5月6日对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19年至2021年预算执行和2021年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审报〔2022〕5号)所列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整改措施,现将整改结果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反馈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组织项目股、计划财务股和后扶股相关人员加强对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对下拨到旧府和以勒的后续扶持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跟踪下拨资金使用情况。目前,清理核查工作已完成。
二、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整改情况:审计报告中指出我局三个问题:1.非税收入未上缴2637.55元。2.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471278.95元。3.决算报表中部分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符204048.00元。我局均逐一对照整改。非税收入已于2022年8月10日将非税收入2637.55元上缴至省级国库;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为旧府和以勒两个大型安置点的后扶资金使用上,经我单位全面梳理及核查,现已全部兑付完毕,并将报账资料(包括: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的发放花名册、银行打款流水明细、物管费使用的相关票据等)交到我单位;决算报表中部分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符的问题,搬迁安置局对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的工作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为了方便合计进行决算编制,严格按照实际进行决算编制。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三、原因分析
资金下拨以后,县搬迁安置局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未及时跟踪、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落实责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并核销报账,资金的专项使用保障措施不力,致使资金用途和使用存在隐患。
四、确保后扶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具体举措
审计发现问题虽已整改完成,但反映出我局在开展后续扶持中存在跟踪资金使用不及时、监管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提高认识、引起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指导,下拨资金后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规范后扶资金的使用。
此报告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
2023年12月28日
滇ICP备120005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