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701000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道路、防洪、排水、市政照明、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对行道树、花坛花带的临时占用、砍伐、移栽、拆除等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动员群众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2.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业务工作。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台账;协助对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和抽查;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受理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管理。
3.负责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延期、资料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管理商品房网签系统(楼盘表);承办商品房购销合同变更、撤销业务工作;负责住宅维修资金测算、划拨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业务工作;协助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审核备案;协助办理新成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审核备案;办理房屋租赁审核备案;负责原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退证业务工作;承办房屋征收注销产权登记业务工作;受理省、市、县领导干部查核,政府(司法)查询、查封;房地产统计数据报表(销售日报、投资月报、人行报表等);协助机关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核拨。
4.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维修、维护和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轮候和后续动态管理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核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属于有限产权性质)项目的产权界定工作。
5.负责宣传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负责征收范围内房屋、人员等基本信息的采集等工作;负责征迁区域内的征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相关工作;负责征收补偿有关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6.开展资质范围内建筑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放线等工作,开展城乡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车行道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纽带;二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工作;三是以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党建工作;四是常态化抓好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五是做好本单位民主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六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2.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3.全力推进城市设施建设。完成南大桥、呢噜坪大桥声屏障安装2232平方米;完成中山路、世贵街、建设路、龙井路中低压配电网电缆入地工程电缆穿管4.2公里;完成旧府街道办松林湾村污水管网埋设2094米;完成县城鲁家院子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约1.578公里;启动凤翅山景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启动老城区4个停车场建设;统筹推进南部新区路网建设,已完工17条18.19公里,并大力推进三孔景观桥、西城大道、横一路延长线等道路建设,其中三孔景观桥已于2022年年底通车;全力做好路灯维护维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镇雄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镇雄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用地报批工作;全力推进镇雄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主干管改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昭通市镇雄县2022年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积极谋划包装了镇雄县城市更新项目和镇雄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工程。
4.加强集镇“两污”设施建设。一是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二是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5.稳步推进房地产发展。一是稳步推进新建商品房开发;二是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三是加强住宅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6.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公共租赁房运营管理;二是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三是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四是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7.加强自建房排查整治。
8.全力推进燃气整治。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并在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后全力推进燃气资源整合。
9.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数据多跑腿,人员少跑路目标。
11.强化信访维稳。为切实做好领域内信访维稳工作,我局始终主动作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杜绝了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大规模集体上访、以及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12.强化拆迁安置补偿发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人事股、村镇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人防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2个,即
1.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镇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8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068096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680960.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1208783448.86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102488.58元,下降1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102488.58元,下降11.4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0%。主要原因是新开工建设项目未竣工,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0680960.28元。其中:基本支出38891117.17元,占总支出的3.63%;项目支出1031789843.11元,占总支出的96.3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1208783448.86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102488.58元,下降11.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51089.49元,增长41.22%;项目支出减少149453578.07元,下降12.6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开工建设项目未竣工,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891117.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1624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74867.37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1789843.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000000.00元。该资金全部用于镇雄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098868.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85%。与上年的816214464.41元相比减少443115596.25元,下降5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81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开支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死亡职工家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7997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开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和疫情防控方舱隔离点建设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20304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开支镇雄县污水处理厂违法用地罚款专项资金和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17057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4%。主要用于开支城市更新完成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和编制城市更新方案的专项资金、南部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项目运营初年运营专项补助资金、镇雄县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镇雄县城市路灯维修维护专项资金、镇雄县再生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工程专债付息资金、镇雄县南大桥和呢噜坪大桥声屏障安装项目资金、镇雄县中山路世贵街建设路龙井路中低压配电网电缆入地工程项目资金、市政设施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可研编制费专项资金、燃气企业财务评估及安全评价第三方服务费、镇雄县老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付息资金、镇雄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养护专项资金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8262475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5%。主要用于开支镇雄县旧府街道办旧府村污水管网项目专项资金、五德镇新寨人居环境提升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旧府街道办松林湾村污水管网项目专项资金、镇雄县3个万人安置点产业配套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镇雄县2022年城乡道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赤水源镇铁厂村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资金、赤水河流域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及以勒成贵高铁火车站拆迁安置点电力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配套建设项目垃圾热解处理专项资金、五德坪上片区污水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资金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道路提升改造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906070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9%。主要用于开支镇雄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到期贷款本金、镇雄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通道管理费、2016年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利息、农危改示范村本息农户贷款贴息风险补助资金、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预算专项资金、镇雄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镇雄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和镇雄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4745.20元,支出决算为1376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67.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4745.20元,支出决算为1376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6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方针政策,继续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的80000.00元减少66232.55元,下降8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232.55元,下降8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单位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检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查看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情况、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4124.18元,增加64712.38元,增长4.69%,主要原因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道路也在不断扩充,对应的城市路灯照明电费也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639723225.08元,其中,流动资产511218604.87元,固定资产28059515.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855.20元,其他资产2100411249.9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2183589138.8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6134086.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了13729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4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6.6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财政预算拨款
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保障性住房
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7.“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农村危房
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9.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0.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701111
附件4.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zip
附件2.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3011104138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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