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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雄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情况及重要信息,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2、负责组织对全县的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务、间谍案件的侦破和处置工作;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抓好禁种、禁吸、禁贩毒品工作;依法管理社会治安、特种行业、危险物品、户籍、居民身份证,外国人管理和出入境管理;依法关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拘留受治安处罚的人员,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领导、指挥和监督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分局工作。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指导、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其组织建设和业务开展。
3、抓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民警全法权益保护工作,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工作,规划、管理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
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4、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8、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6人。其中:行政编制4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6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7辆,在编实有车辆5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1、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69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5.45万元,占总收入的9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8万元,占总收入的1.1%。与上年收入相比,同比上升了7.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增加了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9.13万元,占总支出的66.25%;项目支出6984.32万元,占总支出的33.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比上升7.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增加了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09.13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8.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126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4.32万元。与上年对比(4254.05万元),同比上升64.18%,主要原因就是建设业务技术用房相关项目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6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与上年对比(17,025.7万元)同比上升了2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河流治理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10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4%。主要用于我局的人员工资支出、各类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费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是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 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户口整顿工作。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6.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6.83万元,完成预算的9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77.7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324.66万元)增加22.17万元,增长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4.66万元)决算增加32.17万元,增长13.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万元,下降1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3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83万元,占79.82%;公务接待费支出70万元,占20.1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83 万元,购置车辆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 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6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类工作检查和跨区域办案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雄县公安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90.44万元,与上年对比(1,887万元),同比下降58.1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设置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雄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734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213.8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764.2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0万元,其他资产净值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8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公共财政决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反映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
(二)支出类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决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决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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