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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是镇雄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按编制部门批准的部门“三定”方案,本单位为正科级单位,批准内设机构为10个,分别为局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综合经济股、地区经济股、基础产业发展股、社会发展股、价格股、粮食储备股、储备监管股、物资储备股;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西部大开发镇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我局主要职能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管理县级财政投资及县域内民间投资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管理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负责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和管理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我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扣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站位全县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力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持续释放有效投资
项目支撑不断夯实,我们坚持抓大不放小,竭尽全力充实项目支撑。前期工作不断加快,制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5000万元,重点启动了57个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策划、规划选址、用地报批、可研编制、勘察设计等工作有序开展,为不断争取资金支持和推动项目落地奠定了良好基础,切实增强投资后劲。开工率不断提高,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力争尽快开工,确保开工一个、入库纳统一个。资金渠道不断拓宽,提前谋划来年投资,围绕明年投资目标,多次对全县范围内重大项目进行全面扫描、深挖潜力。
2.强化项目监管及跟踪服务
一是继续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重点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的跟踪掌握,及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做好项目的月调度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令﹝2016?{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等规定,对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新上项目实行节能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过剩项目及能耗较高的项目实行否决制,严控“两高”项目进入。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能耗双控方面的要求,动态监测规上原煤消费企业,指导企业科学填报本年度能耗实物消耗量相关指标。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革令第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97号)相关规定,全面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每次招标公告发布之前,由我单位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召开招标前会议,对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资金规模、从业经验等进行指导和监督,坚持不设置过高门槛,对民企和外资绝不设置“隐形门”做到合理、合法、合规,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
4.完善制度,抓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
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储备管理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起草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镇雄县县级储备粮规模结构优化调整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1号),包括《镇雄县县级储备粮规模结构优化调整方案》《镇雄县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规定(试行)》《镇雄县县级储备粮业务管理规定》;《镇雄县粮食应急预案》(镇政发〔2021〕1号);《镇雄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镇政规〔2021〕1号),不断健全县级储备粮管理应用规范。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粮油库存检查为导向,不断健全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储粮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作业规程、岗位职责、综合管理、应急管理等7个方面的制度。按照储备粮抽检监测机制,强化储备粮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动储备原粮通过电子平台公开交易,进一步规范粮食购销活动。突出粮食应急保供的需求重点,统筹学生营养餐用粮、救灾救济用粮、市场价格平抑、突发事件应急用粮等用粮需求,通过成品粮储备及加工保障供应,积极拓展出口渠道,确保储备轮换得到有效消化。
5.强化监测调查,做好市场价格认定管理
加强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将监测结果上报昭通市发改委,为上级决策提供价格依据。按要求每季度报送砂石料价格情况,按时完成农产品农户存售粮情况、农户农资购买情况直报,玉米直报、烤烟直报、马铃薯直报,小规模、中规模生猪月报,上、下半年生猪调查直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及时、高效为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做好价格管理工作。联合县财政局、水务局和农业农村局对我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进行分解,牵头召开镇雄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就制定水价机制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配合昭通市发改委对我县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成本监审,为下步调整收费标准做好前期工作。做好我县城区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成本监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6.强化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体系建设
统筹安排,落实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展好我县政务诚信专项治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6号)、《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2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1〕2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及时草拟《镇雄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印发。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部门联系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发改局及时与法院、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人社局、卫计局、税务局、医保局、民政局、人行镇雄支行等55家信用体系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接,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明确信用激励惩戒重点对象,努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含镇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西部大开发镇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镇雄县价格认证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3,1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1057.96万元对比增加了103.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赤水河流域项目28900万元,滇东北粮油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1124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3,15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8.13万元,占总支出的7.91%;项目支出58,160.61万元,占总支出的92.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1057.958879万元对比增加了103.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赤水河流域项目28900万元,滇东北粮油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11240万元,所以相对应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8.13万元。与上年4128.89万元对比增长了21.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839.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4.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60.61万元。与上年26929.06万元对比增加了115.9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赤水河流域项目支出。 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相关项目3个,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本年度支出28900万元。
2.其他扶贫支出相关项目10个,主要用于滇东北粮油加工物流产业园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项目,支出27525.67万元。
3.其他农林水支出相关项目1个,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支出450.08万元。
4.粮食物资储备支出相关项目5个,主要用于2021年粮食风险基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及镇雄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牛场点建设,支出601.75万元。
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相关项目1个,用于芒部库点产业配套改造工程建设,支出244.12万元。
6.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相关项目1个,用于镇雄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支出438.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8.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77%。与上年27924.92对比增长了8.03%,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2020年公务接待有所减少,所以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及镇雄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3.农林水(类)支出28,21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4%。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1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镇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粮食风险基金支出、镇雄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牛场点)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54.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差不多的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来访接待和公务出行都减少。2021年疫情影响相较于2020年有所减轻,所以2021年和2020年三公经费相差不大。同时,相较上年度增加了赤水河流域项目的管理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26万元,下降6.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9万元,下降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1.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使用的管理,严格做到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占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占54.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发改局和粮食局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12万元,与上年483.04万元对比减少了26.2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的管理,严格做到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市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95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7.89万元,固定资产15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5.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59.37 | 1917.89 | 152.29 | 0 | 60.88 | 0 | 91.41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项目支出。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2、石漠化综合治理:石漠化是指在亚热带、热带湿润岩溶地区,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地表呈现石质化的土地退化现象,是岩溶地区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石漠化综合治理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工程实施以流域为单元,通过恢复林草植被,建设畜牧业发展设施,坡改梯及配套田间生产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治理措施,对石漠化进行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
3、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为了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而采取的综合治理工程。
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601111
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报表20220914051206281.xls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