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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抓好移民规划安置工作。完成好鲁家院子安置点、高山大地安置点、呢噜坪安置点、碗厂高炉沟安置点、以勒物流城安置点、母享安置点移民安置工作。
2.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移民项目检查和移民资金监管,充分发挥好监督与管理作用,确保扶持资金用于改善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专款专用、不得侵占、截留、挪用;二是督促县市搬迁安置办加快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工程的审计、验收和移交工作,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好移民后期扶持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效益评价工作。
3.抓好意识形态和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宣传移民政策法规,排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稳定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确保移民和谐库区稳定。4.负责移民安置规划的报审和移民安置验收以及移民帮扶。
4.对各个安置点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对搬迁安置项目和资金,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稽察。
5.按照党党风廉政建设设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完善制度为载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圆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培育发展产业。坚持把培育发展产业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提升、后续扶持的重要保障,加快推进配套产业组织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努力促进产业、就业“双提升”;创建示范标杆。按照省、市赋予的镇雄要努力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围绕“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目标,紧扣产城融合发展总体布局,突出产业和就业两大重点,立足大型安置区资源禀赋,将大型安置区后续发展与城市总体规划或集镇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编制了大型安置区脱贫致富示范标杆创建工作方案,推动产业、就业持续提档升级,全面夯实搬迁群众高质量发展致富收入支撑。全县3个万人安置区,共规划各类项目13个,概算投资14.74亿元(其中:配套设施补短板项目投资0.29亿元,产业发展项目14.45亿元)。全县3个万人以下800人以上安置区,共规划各类项目19个,概算投资4.46亿元(其中:配套设施补短板项目投资0.32亿元,产业发展项目4.14亿元)。保障住房刚需。全县2018年及新增任务建成的6个大型安置点,全部是进城入镇安置,采取“20+5”的方式建成安置住房(按人均20平方米的住房+人均不超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商铺)。目前,已经完成建档立卡搬迁户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工作。
按照“保基本、保刚需”的原则,充分利用安置点914套剩余房源、公租房245套闲置房源,采取盘活安置区剩余房源、公租房、发放房屋租赁补贴的方式,科学设置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解决搬迁群众过渡期住房不足困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镇雄县搬迁安置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1人(行政工勤编制)于2021年11月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9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51.64万元,相比增加了3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后续扶持项目款多于2020年21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7万元,占总支出的11.94%;项目支出879.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0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0.5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3.29万元,总支出增加2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规定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用于工作经费,比如跨省搬迁专项工作经费,易地搬迁工作经费,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且2021年后续扶持项目为842万元,大于上年度216万元,此为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搬迁安置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经费在项目款中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搬迁安置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后续扶持项目为842万元,大于上年度216万元,且比如跨省搬迁专项工作经费,易地搬迁工作经费用于我单位的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此表为842万元的后续扶持项目,其余37.29万元用于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1.64万元,相比增加了33.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后续扶持项目款多于2020年2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农林水支出842万元,占总支出的84.33%,主要用于项目800人以上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33万元,占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调入1名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0.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万元,占56.55%;公务接待费支出11.88万元,占4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有1辆租用车辆。主要用于到各个安置点检查工作,到市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支出1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安置点、拍摄、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雄县搬迁安置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大部分在项目工作经费中,年底尚有未报账部分,且厉行节约的约束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99万元、差旅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雄县搬迁安置局资产总额53.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9万元,固定资产10.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16万元,原因是2021年市局下达了经费未用。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是本级财政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包括各项税收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支出、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支出类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801111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