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701000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道路、防洪、排水、市政照明、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对行道树、花坛花带的临时占用、砍伐、移栽、拆除等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并按规定程序申报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负责动员群众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2).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业务工作。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台账;协助对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和抽查;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受理本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管理等。
(3)负责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延期、资料归档相关服务工作;管理商品房网签系统(楼盘表);承办商品房购销合同变更、撤销业务工作;负责住宅维修资金测算、划拨相关业务工作;承办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业务工作;协助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审核备案;协助办理新成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审核备案;办理房屋租赁审核备案;负责原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退证业务工作;承办房屋征收注销产权登记业务工作;受理省、市、县领导干部查核,政府(司法)查询、查封;房地产统计数据报表(销售日报、投资月报、人行报表等);协助机关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核拨。
(4)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维修、维护和物业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轮候和后续动态管理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核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属于有限产权性质)项目的产权界定工作。
(5)负责宣传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负责征收范围内房屋、人员等基本信息的采集等工作;负责征迁区域内的征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相关工作;负责征收补偿有关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6)开展资质范围内建筑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放线等工作,开展城乡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7)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车行道外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实施低烈度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确保在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有效应对变量”的原则,拟定《镇雄县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确保政策的可持续性;二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为确保不因房返贫,确保住房安全稳固,建立了以乡镇(街道)住建所为监测点的预警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动态情况,并建立台账报送我局予以动态解决;三是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推送的预警数据,经过现场核实后,运用政策先行解决问题再进行批复,确保不因住房问题返贫;四是建立核查工作机制。成立了分片区核实工作组(即:按照班子领导挂片、具体核查人员对点核实的方式,将住建局干部职工分成了8个核查工作组),对乡镇动态上报情况和乡村振兴局推送预警情况,及时核查后通过部门联合比对,及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今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指标2986户,截至目前,上半年锁定实施的1551户除5户(塘房3户、五德2户)因特殊原因难以开工外,其余已全面开工,竣工1444户,竣工率93.1%,计划本月全面完成;9月以来新排查锁定动态新增自然损坏159户,开工116户,开工率73%,竣工31户,竣工率19.5%,计划年内完成改造。
2.紧抓机遇,高效率推进城市建设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城市品质。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紧盯项目建设进度,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南部新区市政道路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美丽县城”项目旱厕改造、景区改造共10座的收尾工作及子单项工程的验收,完成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工程验收工作,完成中山路、世贵街、建设路、龙井路延长线等弱电桥架安装及延长线风貌改造的收尾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美丽县城新建公厕选址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等项目推进老城区污水管网分流改造,计划改造管网20.3公里,目前,已完成管网改造18公里,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常态化抓好市政设施更新维护,完善老城区破损路面维修及部分路面施划交通标线项目,拆除城区破损青石板3790.2㎡,更换城区破损青石板3355.02㎡,更换沟盖板56块,修复沟盖板85块,更换井盖183个,雨水篦子61个,修复井盖310个;施划市政交通标线17374.01㎡,修复路缘石38.4米;维修更换洗手台水龙头89个,更换储水宝20个,确保市政设施正常使用;统筹推进南部新区路网建设,已完工17条路段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总计长度18194m。同时,有序推进三孔景观桥项目建设,预计明年4月份完工,完成新增D2道路和清风北路延长线地勘工作;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21个74栋1050户,已改造完成2个,道路改造完成2条;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小区32个755栋3744户,已启动施工小区8个,道路3条。
二是坚持运管结合,强化监管,住房保障成效明显。公共租赁房方面,截至目前,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共分配11205套,分配比92.2%,共收缴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1200余万,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同时,根据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对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对我县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清理、迁移,目前已上线。同时,与建设银行合作,推出租金网上代扣功能,现已测试成功,正在收集住户银行卡号,争取年底实现申请对象租金代扣;棚户区改造方面,完成2016年支付2132户,贷款资金已全部发放;2017年5000户,其中一期2400户已付款1672户。二期国家级重点集镇2600户(泼机镇2000户、以勒600户)因融资贷款至今未落实,暂未推进;2018年1244户,计划投资83564.63万元,向农发行贷款65000万元,贷款已于2018年5月授信,受国家不支持贷款等因素影响,至今未放款,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2473户,采用实物安置方式,安置房选址南部新区,占地206.8亩,由云南建投十公司承建,总投资281240.35万元,于2019年9月启动,房建部分主体已全部封顶,转入室内外装修及小区绿化施工。配套市政路网8条9.89公里,一期实施7条5.368公里,已完成路面面层施工2条0.965公里,路基施工5条4.403公里;2020年604户,采用实物安置,安置房选址南部新区,总投资105363.77万元。由镇雄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目前,地勘工作已完成,初步设计已通过批复,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查中和林地审批手续。同时,现场开展土地平整、试桩等工作。
三是坚持住房不炒,严格管理,房产市场平稳发展。目前我县共有房地产开发项目29个,其中竣工在售9个(御景湾项目二、三期、知行园项目二期、得廷财富广场、大都会、城南汽配城、东方家园、晟锦花园、得廷逸品、南广古镇项目二期);在建在售15个(得廷尚品、九天慧都龙城项目二期、观澜湖项目二期、泼机滨河生态城、红星国际、康养小镇、伴山智慧生态城项目、合心家园、郷悦南湾、雄府天骄、大古里欢乐城、镇雄县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赤水合院、瑞盛华府、亿联国际商贸城项目);在建未售1个(万晟世纪新城);未开工3个(乌蒙印象、镇雄县南城壹号、大禾君悦一品);烂尾续建项目1个(城上城旧城改造项目)。今年1月至10月底,共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84.53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9.05万平方米,销售额共计30.33亿元;已完成房地产项目投资39.92亿元。
严格房地产行业监管,今年5月,联合自然资源局、市场秩序监管局等部门,对我县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做好整改后的跟踪管理,目前涉及我局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持续规范和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在去年启用的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基础上,通过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进行常态化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租赁)公司二手房交易经营行为,确保我县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今年8月我局启动了房屋租赁管理系统,督促指导房地产经纪(租赁)公司按要求安装使用该系统,严格规范房地产经纪(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我县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推进“城上城”烂尾楼项目整治,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烂尾楼”清理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扛实工作责任,推进我县“城上城”烂尾楼整治,按规定完善涉及我局的相关审批手续,完成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积极请示汇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该项目在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城上城”项目复工复产。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人居环境取得新突破。持续加大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减轻城区垃圾填埋场压力,推进乡镇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全面统筹城乡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今年,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已完成10个乡镇(大湾、花朗、坡头、母享、黑树、以勒、鱼洞、果珠、罗坎、坪上)11座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的建设任务,总处理规模达18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于2021年9月16日首批垃圾正式进厂,每天进厂垃圾约300吨,并于11月5日正式点火运行,可覆盖县城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同时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了赤水河流域6个乡镇(芒部、赤水源、泼机、尖山、林口、雨河)5座垃圾转运站,设计总转运规模每天340吨。目前,泼机镇、林口乡、赤水源镇中转站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雨河、尖山正在开展主体工程施工,预计2021年12月底建成投运,项目建成后,可将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污水处理项目方面,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二期工程),目前已全面竣工,进入进水调试运行阶段。该项目设计日处理规模2.5万方,总投资约1.15亿元,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通过提标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了5万方(2013年5月建成投运的一期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5万方);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县级自筹资金建设和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目前县级自筹资金完成五德镇、坪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开展泼机镇集镇日处理为2500m³/d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项目于2021年3月启动建设,近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2500方,项目总投资约4909.08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开展厂区绿化建设、设备调试等工作,计划202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运;完成赤水河流域集镇供排水PPP项目招投标,并按照“优先启动赤水河流域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已陆续启动了流域内12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目前,12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了地勘、初步设计等工作;果珠、林口、坡头、大湾初设审查完毕,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12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剩余非赤水河流域的13个乡镇正在开展地形测绘和土地征收工作;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3.创新理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始终坚持创新城市管理执法,严格实施网格化制度,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干净、宜居、和谐的城市环境。
一是加强市容管理。严格实行网格化制度,将城区划分为106个网格,对县城约196万㎡的道路进行细化管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全面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处理率达92%;进一步整治占道经营,共计劝导疏离流动摊贩17764人次,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636次,引摊入市313个,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乱摆357起,集中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3次,劝离流动摊点3821余人次,合理规划便民疏导点1处;清除各类小广告853处,收缴各类户外违法宣传广告(册)3034余份,乱摆乱放行为712起、乱贴乱画行为1047起;持续推进“煤改气”和油烟污染管理,共巡查检查餐饮、夜宵店铺、摊点749余户,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处理因餐饮业油烟噪音引起的投诉、回复油烟污染6起,噪音扰民3起;二是加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共计查处违规运输严重污染城市道路行为7起,劝导脏车洗车入城约65454余辆次,处理工地扬尘污染12起;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新增设机动车泊位82个,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830起;三是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按照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推进爱国卫生持续稳步发展。共开展督查检查3187次,发现问题230起,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四是强化受理件办理。半年来共计受理城市管理“12319热线”举报1008件,办结1008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6起,信访矛盾纠纷接件25件,化解25件,办结率100%。
4.强化监管,建设秩序更加规范
截至目前,我县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77亿元,建设领域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处于“零事故”状态,人防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6项,预售许可总面积930742.65㎡(其中住宅710129.92㎡,商业220612.73㎡);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3631套,备案面积461356㎡;办理施工许可证31份,建设规模3119039.132㎡;办理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批项目4个;办理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7个。二是抓实建筑业监管。检查建筑工程施施工项目28个,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对三起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非法施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5.09万元;完成16个房屋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备案和监督管理;督促13个搅拌站进行环保整改,其中取缔和拆除临时搅拌站6个,按督查要求整改达标搅拌站7个;组织部门和行业专家对9个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专业评审和审批。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活动等,累计开展现场咨询20场、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张贴海报100张、悬挂标语200条,解决欠薪线索60余起,涉及金额200余万元。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在建项目50个/次,发现问题142个,已整改137个;存在质量安全隐患190条,已整改18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其中停工整改13份;新办质量监督注册项目28个,监督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17个,竣工项目永久性标牌达到100% 。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汛期安全生产、六月安全月宣传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方案、通知8个,检查在建项目70个/次,下发整改指令70份,其中停工整改指令13份,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430余个,已整改412个,整改率95.8%。四是人防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人防“结建”联审联批机制,实现人防行政审批源头把关。加强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共收缴725万元。五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今年以来,共受理消防审验项目16项,备案项目16个,备案结案10项,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10份,合格率62.5%;开展各类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小伙亡人事故百日攻坚行动安全排查工作,共排查20家娱乐场所,下达检查记录50余条,需立即整改的30余条,此项工作还有持续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15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58.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5986.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开工建设项目未竣工,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1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04万元,占总支出的1.1%;项目支出114877.25万元,占总支出的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5986.2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开工建设项目未竣工,项目资金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9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政策厉行节约。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3.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877.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595.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尚未竣工结算,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的项目资金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901.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2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16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度资金支出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家属生活补助;
6.节能环保(类)支出828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
7.城乡社区(类)支出821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养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等;
8.农林水(类)支出3675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0%。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7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6%。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1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41.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2.34万元,下降92.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46万元,下降8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88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改由单位食堂内部就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领导日常办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89.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结束,进入脱贫巩固阶段,单位职工不再下乡常驻督查农危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13800.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97.23万元,固定资产86.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其他资产183616.0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31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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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财政预算拨款
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保障性住房
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6.“三公”经费
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4)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农村危房
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8.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国有资产处置收益
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监督索引号53062701048701111
2021年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 20220909040058783.xls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