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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健全农村医疗、养老、优抚救助、扶贫救济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农村人畜饮水、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好村民委员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大力倡导和谐村社建设,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坡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坡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坡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坡头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坡头镇人民政府本级。
2.事业单位7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坡头镇财政所。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坡头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坡头镇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坡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坡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坡头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坡头镇扶贫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维护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利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镇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 39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714040.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94998.28元,政府性基金51904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41394.41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比2022年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714040.28元,其中:本年收入20474190.28元,上年结转收入23985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94998.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919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41394.41元,增长15.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比2022年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714040.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714040.28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8469.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5673.41元,增长7.99%,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度正常增资、绩效增资及人员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1845571元,增加1445721元,增长361.57%,主要原因分析为:我镇乡村振兴工作进入新的阶段,年初预算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55984.32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369921.92元,主要用于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府)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费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230868.72元,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240210.8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统计站)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57607.2元,主要用于财政所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57182.32元,主要用于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64358.6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纪委)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63687.12元,主要用于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委)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139607.52元,主要用于乡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057757.8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0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单位养老办公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单位养老办公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179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33842.4元,主要用于政府退休工作人员遗嘱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79684.8元,主要用于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1456.8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2286.6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47718.9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合办)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9192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963000.36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30000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2023年自然村卫生公厕新(改)建项目;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56529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运行781914.56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中心林业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385272.36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中心水利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农林水支出-扶贫-扶贫事业机构700209.68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站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72000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2022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项目和坡头镇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278600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人员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生活补助、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 事业运行362297.12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9850元,主要用于坡头镇农村综合文化广场建设。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9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9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3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3.“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151381.2元,其中:办公费1553700元;印刷费5000;培训费5000元;电费61300元;差旅费40000元;会议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6900元;工会经费6448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6800元;其他费用3200元。
与上年的2198364.89元对比减少46983.69元,下降2.18%,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9408982.45元,流动资产25117734.45元,固定资产3487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349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52503.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2: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1:镇雄县坡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表20230320064632798.xlsx
监督索引号53062703000600111
滇公网安备530625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