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镇财农〔2018〕94号
镇雄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
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8〕258号)精神,现将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1万元下达你单位,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2019年“2130108—病虫害控制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任务、实施程序、实施进度、工作措施、督查检查、核查验收、资金拨付、数据汇总、绩效考评等内容,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将项目绩效目标表于2018年12月30日前送县财政局,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充分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镇雄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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