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三品一标认证实施方案》等15个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按实施方案实施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本次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管理、报账、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原则不得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确需变更项目计划的,按原审批程序上报审批。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启动实施项目,严把项目投资预算关、项目质量关,确保在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时限内完成项目任务。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
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734.81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项目实施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书面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便于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接此批复后,划拨50%启动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实施,其余50%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
三、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组织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综合验收。
四、项目公示
项目公示要按照《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的通知》(镇扶组字〔202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镇雄县2021年第二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明细表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三品一标认证项目实施方案
3.粮食生产、九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镇雄县2021年秋马铃薯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4.粮食生产、九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镇雄县2021年晚秋荞麦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5.粮食生产、九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镇雄县2021年鲜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三品一标认证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7.粮食生产、九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镇雄县2021年化肥减量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8.镇雄县2021年脱贫户产业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9.镇雄县2021年赤水河流域(镇雄段)农药减量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0.镇雄县2021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智能化监测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1.2021年云南省肉牛产业技术体系镇雄试验站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2.镇雄县2021年杂交玉米新品种引种试验项目实施方案
13.2021年镇雄县重点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
14.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八公里隔离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5.粮食生产、九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镇雄县2021年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方案
16.镇雄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方案
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6月30日
公开部门监督电话:0870—312078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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