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镇雄县2021年第二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的批复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13     

场坝镇、赤水源镇、大湾镇、果珠乡、黑树镇、花山乡、尖山乡、旧府街道、林口乡、罗坎镇、芒部镇、木卓镇、坪上镇、坡头镇、泼机镇、杉树乡、塘房镇、碗厂镇、乌峰街道、五德镇、盐源镇、以古镇、以勒镇、鱼洞乡、雨河镇、中屯镇、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上报的《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划拨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资金的请示》(镇住建请〔2021〕4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按请示内容实施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有关要求如下:

一、及时启动项目建设

本次批复的项目建设任务为:原4类重点对象238户,资金923.5万元;非4类对象194户,资金426.8万元,详见附件2。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并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

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乡级报账制,项目资金1350.3万元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云财农〔2021〕45号)文件下达的资金中安排。各项目实施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书面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便于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接此批复后,一次性划拨资金到各项目实施单位(详见附件2),确保项目实施。

三、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公示

项目公示要按照《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的通知》(镇扶组字〔202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对象花名册

2.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测算表

3.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4日

公开部门监督电话:0870—312078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附件1: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对象花名册.xlsx

                附件2: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测算表.xlsx

                附件3:镇雄县2021年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主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维护电话:0870-3132198   政务专线:0870-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6270005 滇ICP备12000586号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62702530639号    投稿邮箱:zxgov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