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14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补发镇雄县2020年佑康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镇农请〔2021〕50号)文件已收悉,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补镇雄县2020年佑康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资金395.25万元,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金管理及使用
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县级部门账制,项目资金395.25万元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210号)文件下达的资金中安排343.6万元、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1〕76号)文件下达的资金中安排51.65万元。项目实施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书面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便于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接此批复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划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公告公示
公示要按照《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的通知》(镇扶组字〔202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7日
公开部门监督电话:0870—312078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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