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09-14
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镇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缴2021年坡头镇生猪代养场项目资金的请示》(镇农请〔2021〕68号)文件已收悉,原则同意请示事项,注销《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镇雄县2021年第一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扶组复〔2021〕57号)文件批复你局组织实施的镇雄县2021年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坡头镇坡头村),已批复安排的项目资金341.28万元原渠道退回,统筹安排用于其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
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3日
公开部门监督电话:0870—312078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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