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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3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1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资金安排的请示》(镇乡振请〔2021〕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第三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项目资金37263.55万元,用于实施以下脱贫攻坚项目:

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共安排4类32个项目、资金13217.31万元,具体如下:

(一)乡村特色产业类。安排项目16个,安排资金5334.63万元,其中:

1.罗坎镇猪猪侠母猪选育基地“三通一平”项目。需资金283.2万元,安排资金283.2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及罗坎镇负责实施。

2.坪上镇猪猪侠母猪选育基地“三通一平”项目。需资金369.62万元,安排资金369.62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及坪上镇负责实施。

3.以勒镇生猪育肥场产业配套供水凿井项目。需资金36.42万元,安排资金36.42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及以勒镇负责实施。

4.补2020年佑康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调减资金。需资金395.25万元,安排资金395.2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5.镇雄县生猪产业配套项目。需资金663.97万元,安排资金3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6.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及村集体经济监督资金项目。需资金743.64万元(其中:薄弱村村集体经济621万元、村集体经济监督资金122.64万元),安排资金743.64万元,由县委组织部及项目乡镇负责实施。

7.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需资金750万元,安排资金7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8.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需资金1000万元,安排资金10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9.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需资金614万元,安排资金614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0.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需资金287.2万元,安排资金1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1.绿色农业监测预警与防控建设项目。需资金496万元,安排资金1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项目。需资金424.09万元,安排资金2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3.蔬菜良种引种示范项目。需资金50.4万元,安排资金50.4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14.场坝镇彭家寨村大棚修复项目。需资金150万元,安排资金1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及场坝镇负责实施。

15.镇雄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需资金165万元,安排资金16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负责实施。

16.人工防雹项目。需资金77.1万元,安排资金77.1万元,由县政府办负责实施。

(二)住房保障类项目。安排项目2个,拟安排资金259.8万元,其中:

1.洪灾受损及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需资金241.8万元,安排资金241.8万元,由县住建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2.五德镇洪灾受损房屋改造项目。需资金18万元,安排资金18万元,由县住建局及五德镇负责实施。

(三)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类项目。安排项目3个,拟安排资金457.79万元,其中:

1.洪灾受损修复水利设施及清理阻水河道项目。需资金281.11万元,安排资金281.11万元,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2.林口乡硝林村蒋家沟村民组饮水安全巩固项目。需资金36.35万元,安排资金36.35万元,由县水务局及林口乡负责实施。

3.镇雄县农村饮水提水工程。需资金140.33万元,安排资金140.33万元,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四)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项目11个,安排资金7165.09万元,其中:

1.旧府街道陈贝屯村庙坪子地灾受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资金260.32万元,安排资金260.32万元,由县住建局及旧府街道负责实施。

2.洪灾受损道路修复项目。需资金694.48万元,安排资金694.48万元,由县交运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村组道路项目。需资金1541.06万元,安排资金1541.06万元(木卓镇38.4万元、五德镇791万元、塘房镇711.66万元),由县交运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4.乡村振兴示范点(美丽村庄)项目(15个示范点)。需资金3138.06万元,安排资金3138.06万元,由县乡村振兴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5.洪灾受损修复基础设施项目。需资金171.4万元,安排资金171.4万元,由县教体局负责实施。

6.赤水源镇木瓜村大杉树组农村厕所化粪池污水收集项目。需资金125.45万元,安排资金125.45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7.乡村振兴坪上镇垃圾热解配套项目。需资金870万元,安排资金8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8.坪上镇2021年村组公路水毁项目。需资金61.85万元,安排资金61.85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9.坪上镇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项目。需资金41.16万元,安排资金41.16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10.乡村振兴赤水河流域乡镇公厕建设项目。需资金170万元,安排资金170万元,由县住建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11.乡村振兴第二批危旧房拆除项目。需资金977.38万元,安排资金91.31万元,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

二、土地增减挂资金项目。共安排3类9个项目、资金13446.24万元,具体如下:

(一)乡村特色产业类项目。安排项目2个,安排资金3387.55万元,其中:

1.五德镇生猪养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需资金3000万元,安排资金30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2.高山大地、五德大火地扶贫车间配套供电项目。需资金387.55万元,安排资金387.55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

(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类项目。安排项目1个(易迁点配套学校设备购置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由县教体局负责实施。

(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项目6个,安排资金5058.69万元,其中:

1.乡村振兴第二批危旧房拆除项目。需资金977.38万元,安排资金886.07万元,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

2.乡村振兴乌峰街道生态治理项目。需资金626.52万元,安排资金626.52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3.乡村振兴五德镇渡船坝社区鹿角坡组边坡崩塌治理。需资金280万元,安排资金280万元,由自然资源局负责实施。

4.乡村振兴中屯镇污水处理项目缺口资金。需资金2000万元,安排资金200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5.乡村振兴赤水河流域污水治理配套项目。需资金2300万元,安排资金100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6.乡村振兴黑树镇苏木村生态保护治理配套项目。需资金266.1万元,安排资金266.1万元,由县水务局负责实施。

三、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共安排1类2个项目,安排资金5600万元,具体如下:

1.以勒镇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需资金5300万元,安排资金5300万元,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

2.林口乡风岩村脱贫巩固产业车间发展项目。需资金453.82万元,安排资金300万元,由林口乡负责实施。

四、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项目。共安排2类4个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类项目。红色文化活动广场项目。需资金50万元,安排资金50万元,由县文旅局及杉树乡负责实施。

(二)乡村特色产业类项目。3个项目需资金25841.1万元,其中:

1.2021年杉树乡瓦桥村、花山乡大河村竹笋粗加工厂项目。需资金2400万元,安排资金2400万元,由县林草局及项目乡镇负责实施。

2.2021年成林竹林提质增效项目。需资金1000万元,安排资金1000万元,由县林草局及杉树乡负责实施。

3.2021年幼竹林抚育项目。需资金1550万元,安排资金1550万元,由县林草局及项目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以上资金批复后,你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抓紧完成项目方案编制、评审等工作,完善项目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扶贫资金发挥使 用效益。

此复

镇雄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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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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