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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帮助解决陈贝屯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3     

旧府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关于帮助解决陈贝屯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县十六届第68次常务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解决旧府街道办事处陈贝屯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548万元。实行乡级报账制,资金在《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1〕4号)文件下达的资金中安排。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书面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便于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接此批复后,一次性划拨批复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实施。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镇雄县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文件规定执行。公示公告按照《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的通知》(镇扶组字〔202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镇雄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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