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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雄县水务局关于恳请帮助解决郭家河(旧府村段)河堤建设资金的请示》的批复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5-14     

旧府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

县水务局报来的《镇雄县水务局关于恳请帮助解决郭家河(旧府村段)河堤建设资金的请示》(镇水务请〔2022〕19号)文件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解决郭家河(旧府村段)河堤损毁(长75米、宽2.5米、顶宽1.5,高4米)恢复建设资金20.2万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雄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20〕38号)管理规定执行,项目公示按照《镇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的通知》(镇扶组字〔2020〕19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乡级报账制,项目资金20.2万元在项目实施单位上缴县级财政资金中安排。县财政局接此批复后,及时将项目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的相关要求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旧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水务局组织专项验收。

镇雄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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