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10-13
为全面地展现和记录镇雄县扶贫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全貌,补充完善《镇雄县扶贫志》资料内容,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镇雄县扶贫工作相关图文资料。
一、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镇雄县扶贫工作中反映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沧桑巨变、建设成就等各方面的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全方位、多角度展现镇雄人民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二、征集范围
1.时间断限:1950年4月至2021年4月。
2.反映镇雄县扶贫工作中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典型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
3.反映镇雄辖区老建筑、老街道、老集镇、老社区、老村庄、老学校、老工厂、老民居变迁等内容的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
4.反映镇雄县地形地貌、山川河流、自然景观以及重要桥梁、建筑、历史文化遗迹等历史风貌和时代变迁的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
5.反映镇雄县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印记的纪实性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包括生产工具、民风民俗、民间工艺等。
6.反映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生活用品、精神风貌等变化的新旧对比文字和图(照)片。
三、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客观真实,导向正确。文字资料要求内容真实,能客观翔实反映镇雄县扶贫工作的史实和风貌。文字材料原则上每个页面不超过500字,行文简洁,表述得当,材料以word格式提供电子版,并注明供稿人及联系方式。
2.所提供的图(照)片内容真实,图片清晰。原始图片或翻拍、扫描的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电子版使用JPG格式,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5M。对反映历史面貌的老照片不作要求。
3.图(照)片须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和图(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图(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文末注明拍摄者或提供者的姓名、电话,以便联系。
4.没有图(照)片和文字资料,但有确实能反映某一历史事件和活动的遗存实物的,可拍摄成照片报送,也可直接报送实物,或联系《镇雄县扶贫志》编辑部工作人员上门拍摄。
5.征集到的图(照)片实物经扫描或翻拍后退还提供者。
6.征集到的图(照)片作者或提供者享有署名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由拍摄者或提供者承担责任。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2023年1月31日止。
五、投稿方式及奖励办法
1.投稿要求。纸质资料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镇雄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数码图(照)片直接发送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镇雄县扶贫志》图文资料征集”,并提供拍摄者或提供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2.奖励办法。为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踊跃投稿,所有稿件一经采用,即付一定稿酬。文字资料稿酬按实际使用字数每千字150元计算,图(照)片资料按每幅100元计算。所有收集到的图文资料,凡是与承编单位、《镇雄县扶贫志》编辑部占有及存续的资料有重复或雷同的,一律不予采用。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台街道西正街8号
邮政编码:657200
联系人:姚正 15012358379
办公电话:0870–3131001
电子邮箱:zxdfznj@163.com
镇雄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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