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1-04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关于镇雄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的公告
(第10号)
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卫生安全,政府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质量,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镇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10月13日对我县城区的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现将10月份监测的3个出厂水水样(五水厂因道路不通,未采集到出厂水水样)和7个末梢水水样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样地点:由镇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雄县自来水公司共同按照县城4个水厂供水覆盖范围、地形高低和远近进行搭配,选取7个末梢水水样采集点,出厂水采集点为每个水厂出厂水管道处。
(一)3个出厂水
1.镇雄自来水厂
2.镇雄县环北水厂
3.镇雄县二水厂
(二)7个末梢水
1.镇雄县玲珑湾超市厕所
2.镇雄县交警队停车场
3.松林湾村法制教育特殊学校食堂
4.龚家老包公厕
5.镇雄县第四中学初中部食堂外
6.中屯镇坪坝村民委员会二楼
7.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水泵房
二、监测结果
3个出厂水样及7个末梢水样检测均合格,合格率为100.00%。
三、监测结果(见附表)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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