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2-16
常美菊、王万旭申请办理位于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二仙桥11号自建房的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总面积56平方米、建筑面积294.38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邵啟英、李乾康户住宅;南至二仙桥;西至二仙桥;北至采光巷、周本学户住宅。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0〕1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规划许可手续。
联系电话:0870-8891212
附件:宗地图
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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