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3-04
根据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云0627执654号,将邓书翰位于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朝阳路93号自建房执行给成忠秀、王瑛等16人,现成忠秀、王瑛等16人申请办理该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及规划许可手续。该宗地总面积109.25平方米、建筑面积390.80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空坝;南至陈宗升户住宅;西至朝阳路;北至丁泳户住宅。根据《中共镇雄县委办公室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0〕18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规划许可手续。
联系电话:0870-3127294、0870-8891212
附件:宗地图
镇雄县县城规划区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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