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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乡人民政府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4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文件、指示在我乡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花山乡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转由花山乡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花山乡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花山乡人民政府、花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乡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四)研究行政村和乡直各部门请示镇雄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花山乡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行政村和花山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乡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花山乡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花山乡人民政府和花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乡人民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乡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乡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乡人民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乡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实施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花山乡人民政府和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花山乡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花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花山乡综治维稳中心、花山乡爱卫办、花山乡产业办、花山乡乡村振兴办、花山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花山乡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花山乡乡村文化服务中心、花山乡财政所、花山乡司法所、花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花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花山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花山乡基层党建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乡党委书记熊阳

领导并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申婕

领导并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赵祖军

领导并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易地扶贫搬迁;联系放马坝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王仁栋

协助书记主抓党务工作,协助乡长负责组织、人事、宣传、民族、宗教、扶贫、住建、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务输出、政法、司法、信访维稳、工会、团委、妇联、机关后勤工作;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乡村振兴办、住建所、人力资源办、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大火地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乡纪委书记    何法

协助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联系纪委办、监察室、便民服务中心;协助刘健武装部部长联系花山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委员熊成

协助王仁栋副书记抓好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通讯工作、文化、旅游。联系黄莲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委员李婕  

协助王副书记抓好党务工作;负责组织、团委、村集体经济工作;协助孙大科副乡长联系小米地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装部长刘健

主持乡人武部全面工作。

协助乡长分管征兵和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环保、人居环境、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集镇建设和管理。

联系退役军人事务站、环保所、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人居办、爱卫办。联系花山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乡长涂国联

协助乡长分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卫生健康;联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中心学校,花山中学,卫生院,乡村文化服务中心;联系大河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乡长 曾福发

协助乡长分管扶贫、重点工程建设、产业发展,分管财政、农业、林业、兽医、水务、统计、经管、残联工作。

联系财政所、产业办、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具体联系农技站、林业站、兽医站、水务所、统计站、经管站、残联)。协助涂国联副乡长联系大河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乡长孙大科

协助乡长分管民政、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乡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电力,环保,气象,项目验收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联系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联系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工作)、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联系小米地村,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乡长、花山乡派出所所长雷岿

负责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社会稳定、信访维稳、道路交通安全;联系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扫黑办、交管所、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分水岭236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212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837178

负责人:肖佳

主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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