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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坎镇人民政府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4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文件、指示在我镇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罗坎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罗坎镇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罗坎镇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罗坎镇人民政府、罗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镇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四)研究行政村和镇直各部门请示镇雄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罗坎镇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行政村和罗坎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镇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罗坎镇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罗坎镇人民政府和罗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镇人民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镇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镇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镇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实施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罗坎镇人民政府和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罗坎镇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 罗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罗坎镇扶贫工作站 罗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罗坎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罗坎镇乡村文化服务中心 罗坎镇财政所 罗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罗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罗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罗坎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罗坎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成全忠(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邓俊峰(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周  龙(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督查视察、部门行风评议、社会保障、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经科、农网改造工作。

联系农村信用社、供电所、电信所、邮政所、电站,分管劳保所。

熊正勇(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党委日常工作。负责镇党委日常事务,分管脱贫巩固、政法综治、信访、扫黑除恶、宣传思想文化、群团组织、教育、卫生、计生、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业产业化建设、林业产业建设、森林防火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管理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建、干部管理和组织人事工作。

分管组织办、宣传办、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扶贫工作队办公室、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扶贫办、综治办、信访办、禁毒办、扫黑办、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经管站、林业站、合管办、农保办、中心学校、罗坎中学、李子中学、卫生院、计生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兼任机关支部书记。

负责坳田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曹  俊(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镇监察室主任):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三公开”、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及纪律作风监督。

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吴维群(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日常事务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协助熊正勇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负责桐坪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郭  霞(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文体、广电、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民族宗教、统战、旅游工作。

分管党政办、文化站、旅发办、宣传办。

严 禹(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负责征兵及武装工作、民兵预备役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扶贫、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

分管民政所、交管所、残联、合管办、农保办、统计站、退役军人事务站。

负责泡瓜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  坤(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三非”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合法矿山安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及地质灾害防治、控违拆违、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生态文明建设。

联系市场监管所,分管自然资源所、应急管理所、住建所、环保站、人居办、食安办。

负责麻地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马发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政府财务管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分管财政所、水务所、河长办。

负责茶蔚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孟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纸槽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赵剑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社会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协助熊正勇副书记抓好禁毒及扫黑除恶工作。

分管交警中队。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余波(财政所长):主持财政所全面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机关事务等相关财务报销程序及票据审核把关;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彭从元(司法所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及军备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罗清涛(市场监管所长):负责凤翥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罗劲松(民政所所长):负责李子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付在华(残联理事长):负责罗坎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鹏翔(交管所所长):负责粉壁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胡建群(环保所所长):负责大庙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罗维聪(工会主席):负责罗关社区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常进(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负责发达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牟兴康(文化站站长):负责花园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陈章胜(农技站站长):负责老街村全面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政班子领导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的AB角关系为:周龙——马发东,熊正勇——吴维群,曹俊——杨孟霖,余波——严禹,赵剑锋——刘坤,彭从元——陈章胜,罗清涛——常进,付在华——罗维聪,王鹏翔——胡建群,罗劲松——牟兴康。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罗坎镇罗关社区人民路27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211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844078

负责人:成全忠

主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维护电话:0870-3132198   政务专线:087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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