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职责

木卓镇人民政府

来源:木卓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2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文件、指示在我镇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木卓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转由木卓镇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木卓镇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木卓镇人民政府、木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镇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四)研究行政村和镇直各部门请示镇雄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木卓镇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行政村和木卓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镇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木卓镇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木卓镇人民政府和木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镇人民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镇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镇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镇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实施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木卓镇人民政府和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木卓镇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所12个机构。

三、领导分工

  付业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联系木卓村、墨黑村、茶卓村、环山村。

  周  龙(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联系银屏村、六井村、新桥村。

  杨明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依法治镇,联系银屏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欢(党委副书记):负责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党建、脱贫成果巩固、统一战线、共青团、工会等工作,分管综治办、扫黑办、组织办、乡村振兴办、民政所、残联,联系司法所、派出所、罗坎中心法庭、茶卓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章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分管纪委办、行政监察室,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何从伟(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任科技副镇长,负责林业、水务、科技、农业农村、粮食生产、农业经济普查、农村经济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肉牛产业,电子商务、云兔养殖场、云菇种植基地等产业工作,分管经管站、统计站、农技站、林业站、产业办、畜牧兽医站、水务所,联系木卓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云(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党建示范点创建、驻村协调办、村集体经济、绩效考核等工作,指导各村党建工作,联系新桥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冯昱婷(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财务、金融、数字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超市建设等工作,分管财政所、文化站、邮政所、信用社,联系环山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钱坤(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武装民兵和国防动员、应急管理、人居环境提升、路域环境整治、集镇建设、交通建设等工作,分管人工防雹办、民兵应急分队、分管人居办、交通运输管理所,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陆绍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境保护、两违整治、自然资源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煤窑、矿山、烟花爆竹、小作坊,分管市场监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环保所、住建所、煤管所、供电所、电信所,联系墨黑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岳  庆(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协助杨副书记开展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曾小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政务服务、卫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防艾、妇联等工作,分管党政办、便民服务大厅、计生协会、新农合办、新农保办、劳保所、卫生院、爱卫办、妇联,联系六井村,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胜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负责教育、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分管中学、中心校,兼任木卓镇驻村工作队长,协助抓好驻村帮扶及工作队管理工作,完成书记、镇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镇木卓村街上组1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208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847078

负责人:付业勇

主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维护电话:0870-3132198   政务专线:0870-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6270005 滇ICP备12000586号   网站地图

滇公网安备 53062702530639号    投稿邮箱:zxgov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