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花朗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12
一、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委、县政府文件、指示在我乡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花朗乡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转由花朗乡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花朗乡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花朗乡人民政府、花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乡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四)研究行政村和乡直各部门请示镇雄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花朗乡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行政村和花朗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乡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花朗乡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花朗乡人民政府和花朗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乡人民政府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乡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乡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负责全乡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乡人民政府行政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驻外办事机构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乡政府重大决策、措施实施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花朗乡人民政府和镇雄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花朗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花朗乡乡村振兴工作站、花朗乡扶贫开发办公室、花朗乡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花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花朗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花朗乡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花朗乡乡村文化服务中心、花朗乡财政所、花朗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花朗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花朗乡基层党建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刘建云(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李金晶(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教育、发展改革、审计工作。
胡宗发(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领导并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衔接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开发、劳动保障、自然资源、地灾防治、乡村规划、住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经管站承担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协助乡长抓好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分管财政所、乡村振兴办、住建所、劳保所、自然资源所。联系信用社。挂联林正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蔡 雍(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乡党委日常事务,兼任乡总工会主席。负责党建、组织人事、基层治理、信访及联席会议召集、政法、综治维稳、人民调解、民族宗教、普法强基、工会建设、村集体经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工作;牵头负责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统战、群团、政协联络等工作。分管综治办。联系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以勒中心法庭。挂联文阁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乡纪委、监察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国钊(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河长制、森林防火、招商引资、气象、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工科、统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乡长抓好发展改革工作。配合蔡雍副书记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分管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水务所、统计站、经管站、产业办。联系烟站。挂联法地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正茂(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蔡雍副书记抓好组织口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编制、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抓好党建具体业务。协助蔡雍副书记抓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配合洪林富副乡长抓好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协助胡宗发主席挂联林正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 珀(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书记抓好党管武装工作。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动员、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赤水河保护、生态环保、人居环境、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所、人居办、环保所、新农保办。协助蔡雍副书记挂联文阁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昌 洵(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蔡雍副书记宣传口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精神文明、网络舆情管控、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信息保密、机关后勤、文旅广电、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党政办、文化站、创文办、创卫办、计生办。联系邮政所。协助书记挂联仓上村,同宋思德同志一道落实好挂联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程 军(副乡长):负责安全生产、民政、集镇建管、教体医疗、电商、能源、食品安全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所、民政所、新农合办、残联。联系卫生院、学校、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挂联花朗村。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 军(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蔡雍副书记抓好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外流贩毒、禁毒、防邪反邪、交通运管、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集镇交通秩序整治管理等工作。分管禁毒办、交运所、消防站。联系以勒交警中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洪林富 (挂职副乡长):负责驻村工作队员的监督管理和工作指导,参与花朗村脱贫成果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 勇(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全面工作。完成书记、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57207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0—3865078
负责人:李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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