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的镇雄县中医院发热门诊楼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镇雄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镇雄刘啟英煤炭销售点建设项目、乌峰高山新寨采石场建设项目4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如您认为公示项目涉及您的重大环境利益关系,可自公示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70-3120273
通讯地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五一路2号
邮编:657200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
2021年6月30日